北京首批569个餐饮企业约定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导读:今年,这些企业里的2万余名餐饮员工将享受到最低工资每月2000元的基本保障。同时,企业里的女工还将享受妇科体检、哺乳期保护等多项权利。
本市首批569个餐饮企业、门店签订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约定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 昨天,在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餐饮协会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市餐饮行业部分连锁企业和特色美食街区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终于出台。本市569个餐饮企业、门店成为首批签订者。今年,这些企业里的2万余名餐饮员工将享受到最低工资每月2000元的基本保障。同时,企业里的女工还将享受妇科体检、哺乳期保护等多项权利。
工资收入低、人员流动快、人员容易和企业产生矛盾成为餐饮行业人员现实的生存状态。近年来,东直门簋街和南新仓餐饮一条街等都推出了小区域的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留住了人。为了更好地改变餐饮企业的用工现状,带动行业健康发展,今年年初,北京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对部分同行业、同类型的餐饮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推荐确定了10名职工方代表。在6次修改合同文本的基础上,8月初召开正式协商会议,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该专项协议的最终文本。
专项集体合同中不仅约定餐饮企业职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2000元,而且还对餐饮行业职工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工资增长幅度、工龄工资标准、职工用餐和住宿标准、工资支付保障、职工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缴纳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进行了约定。
据了解,首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有老字号便宜坊下属的30家门店;有非公企业和合谷下属的90家门店,还有餐饮一条街簋街内的88家企业等。
市餐饮协会汤庆顺会长表示,目前,本市拥有餐饮企业门店6万余家,2到3年前,普遍的工资水平只有1500元,去年为1800元。此次,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让员工也能参与到企业的民主管理中,对于企业的发展很有好处。今后,他们将继续大力推进,争取让更多的餐饮企业加入到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行列。
来源:北青网